11月25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要通過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加強誠信建設、營造公平誠信的市場環境和社會環境。而納稅信用是社會信用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近年來,我國納稅信用管理制度不斷完善,納稅信用評價結果應用向多領域擴展,優質的納稅信用日益成為企業長遠發展的“金名片”。鑒于納稅信用的重要性,不少納稅人也想詳細了解一下納稅信用評價對企業有啥影響,今天就和大家聊聊關于“納稅信用”的那些事兒。
納稅信用是啥?
納稅信用作為納稅人履行稅收義務的客觀反映,直接體現納稅人對社會、對國家的信用。在推進信用中國建設進程中,納稅信用既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落實各項信用建設舉措的有力抓手。
哪些企業可以參與納稅信用評價?
●已辦理稅務登記(含“三證合一、一照一碼”、臨時登記),從事生產、經營并適用查賬征收的獨立核算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和個人合伙企業都可以參加納稅信用評價。
●以下三類企業納入納稅信用評價范圍:
一是從首次在稅務機關辦理涉稅事宜之日起時間不滿一個評價年度的企業。
二是評價年度內無生產經營業務收入的企業。
三是適用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辦法的企業。
●非獨立核算分支機構可以根據自身情況,自愿參與納稅信用評價。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明確納稅信用管理若干業務口徑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85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納稅信用評價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8號)
納稅信用級別如何評價?
評分由高到低分五級
稅務部門每年依據主觀態度、遵從能力、實際結果和失信程度4個維度、近100項評價指標,對企業納稅人信用狀況進行評價,評價結果由高到低分為A、B、M、C、D五級。稅務部門按照守信激勵、失信懲戒的原則,對不同信用級別的納稅人實施分類服務與管理。
A級:年度評價指標得分90分以上;
B級:年度評價指標得分70分以上不滿90分;
M級:新設立企業或評價年度內無生產經營業務收入且年度評價指標得分70分以上;
C級:年度評價指標得分40分以上不滿70分;
D級:年度評價指標得分不滿40分或者直接判級確定。
相關法規鏈接:
《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納稅信用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40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納稅信用評價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8號)
納稅信用對企業有何影響?
很重要!是企業的信用資產
隨著我國信用體系建設不斷推進,企業的信用狀況已在招投標、融資等領域得到廣泛利用,成為企業參與市場競爭的必要條件,納稅信用已成為企業參與市場競爭的重要資產。同時,稅務部門將納稅信用信息“推出去”“連起來”,不斷對接社會信用信息,讓守信企業在稅收服務、融資授信、項目管理、進出口等領域享受更多優惠和便利。
例如,稅務總局與銀監會創新合作,在全國范圍內開展“銀稅互動”助力小微企業發展活動,實現了“納稅信用”與“融資信用”的無縫對接,將納稅信用成功轉化為企業的融資資本,激發小微企業活力,成功走出一條緩解小微企業融資難題的新渠道。
稅務部門對不同信用級別的納稅人實施分類服務和管理,在宣傳輔導、發票領用、信用評價、出口退稅、納稅評估、日常監管和稅收優惠等方面推出多項措施。
近年來,稅務部門定期按照信用信息目錄,向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推送A級納稅人名單、稅收違法“黑名單”等稅務領域信用信息,并聯合發改、金融、公安、市場監管、海關等部門實施守信聯合激勵、失信聯合懲戒,讓守信者處處受益,失信者處處受限。
納稅信用管理措施有啥新變化?
可以概括為“兩增加,兩調整”
兩增加——
增加非獨立核算分支機構自愿參與納稅信用評價
增加納稅信用評價前指標復核機制,滿足納稅人合理需求
兩調整——
調整納稅信用起評分的適用規則
調整D級評價保留2年的措施,適當放寬有關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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